@視覺傳達設計(Visual Communication Design,Visual Design)
以傳達資訊或消息為目標的視覺媒體設計,主要以圖像的方式補足語言傳達的不足。利用文字、符號、造型來創造一個具有美感、意象、意念的一種視覺效果,透過這個視覺效果,而達到溝通傳達的目的,以傳達清楚明確的溝通意義。即為視覺傳達設計。
一般多採用平面型態,所以俗稱為「平面設計」。主要包括:標誌、字體、卡片、傳單、函件、海報、封面、小冊子等等,但視覺傳達也可以採用立體的形式,如展覽、櫥窗等設計即屬之。
由於應用性質之不同,視覺傳達設計又可細分為傳播設計和商業推廣設計等基本型態。
傳播設計:指以知識與觀念的傳播、或活動資訊的傳送為目的的視覺媒體設計。如藝文性海報〔音樂、舞蹈、戲劇、美術展覽、演講等藝術和文化活動海報〕、保健小冊、交通安全教育宣導等,皆屬於教育傳播設計。
商業推廣設計:俗稱商業廣告設計;是為了促銷商品或推廣服務所作的視覺媒體設計,例如報紙商業廣告、商品銷售現場廣告、廣告函件、商品包裝、商品型錄等,皆屬於商業推廣設計。
在視覺傳達設計的運用上有多種如海報、宣傳單、產品包裝、網頁設計、書籍至各類影像…等範圍,範圍廣泛且依其特性也都有不相同的演譯方式,在這麼多的需求之下,視覺傳達設計分科可為這些不同性質的傳達方式作一個整理與統整。
參考資料: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?qid=1004122603331 奇摩知識
http://knight.fcu.edu.tw/~d8815900/second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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